建設工程轉包和分包的具體行為和責任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20-07-24 10:30:00 閱讀:1936建設工程法律實務問答(轉包、分包篇)
引言: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的法律問題,一直是建設工程領域的重點問題。雖然相關政府部門目前針對這類違法行為,已推出一系列舉措予以著重打擊,但基于工程領域人際資源關系傳統意識影響、工程施工墊資壓力和市場逐利導向的驅動,使得轉包和違法分包現象仍是屢禁不絕。本篇將圍繞建設工程轉包和分包相關問題,結合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司法解釋等的規定,以問答的方式分析轉包及分包相關的概念定義及區別、特征、形式和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所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以茲參考。
什么是建設工程轉包和分包?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8條的規定,工程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肢解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的行為。結合《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或按合同約定,將承包工程中的非主體性、非關鍵性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的行為。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住建部《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非主體性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建設工程轉包和分包的責任?
專業工程分包與勞務分包除在分包主體資質要求、分包內容存在不同外,在分包條件方面也有不同,總承包人進行專業工程分包必須經發包人同意,而勞務分包無需經發包人事先同意。另外,承擔責任的范圍也有所不同,專業分包人須接受總包管理,并須與總承包人對分包項目及分包項目的質量缺陷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而勞務分包人只需對其合同相對方:總包或專業工程分包人負責,勞務分包人對發包人不直接承擔責任。